下列关于公文用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联合下发公文,只需要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B.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C.印章应该与发文署名机关相符
D.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3.5.1规定,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所以联合下发公文,只需要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说法是错误的。
D项:根据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3.5.1规定,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是1999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8.2.6.2规定,但1999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现已废止,新版文件《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无相关描述。D项错误。
BC项:根据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十三项规定: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B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