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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