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教馆《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冀电教[2015] 5号文件精神。为丰富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校参加此项活动。现将省电教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园影视节目,共分八类:
包括校园新闻、校园专题、校园综艺、校园微电影、影视教学、校园主持人、校园栏目和综合类。
二、参评办法
根据要求,各县区上报作品由市教育局评选后,择优统一报省参评。请各县区积极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参加评选活动。
三、报送要求
相关文件要求和申报表格请至河北省电化教育馆网站http://hebeijiaoyu.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2查看。
以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上报参赛作品汇总U盘一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县(市)、区(市直学校)”,二级文件夹按评选项目类别分别命名;三级文件夹以影视节目名称命名,内含节目视频文件和申报表电子稿。使用常见视频文件格式(推荐使用H.264编码的mp4格式),标清节目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高清节目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视频码流2M—8Mbps,每分钟数据量不超过60M。要求录制画面清楚,声音清晰。
各县区上报作品不超过5件,芦台、汉沽、海港、高新、南堡和市直学校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填报纸质申报表一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U盘和纸质申报表、汇总表报送到市教育局电教馆。
联系人:谷浩林 电话:2258360
附件: 1.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唐山市中小学校园影视节目上报汇总表
2015年4月21日
附件2:
校园影视节目项目界定与评价标准
本届校园影视节目评比共设以下八项,其形态界定与依据《校园影视节目评审标准》和不同类型节目特征制定的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校园影视节目内容及格式要求
1、校园新闻类
校园新闻是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新近、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和事态的报道。校园影视新闻分为短新闻和长新闻两种。短新闻的特点是仅仅围绕一个事件、一个现场、一个动态、一个主题摄制,片长不超过1分30秒。长新闻的特点是选题重要、题材新颖、内容丰富、剖析深刻,片长不超过4分钟。
评选标准:视角独特、选题新、内容真实,有同期声和字幕,有新闻价值和时效性;表现方式现场性和影视特点突出。
2、校园专题类
校园专题是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宣传学校办学特色,记录校园大型文体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介绍校园生活中的典型人物,深度探讨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主题集中的影视节目。校园专题节目长度为5-15分钟。
评价标准:主题鲜明、有新意;提倡以小见大,挖掘深刻有深度、有思辨性和正确的导向性;结构新颖,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3、校园综艺类
校园综艺类影视节目主要指: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歌曲MTV和电视散文。校园歌曲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节目长度为3-5分钟;电视散文是根据师生的散文作品或其他名家名作拍摄的、艺术地将文学语言与影视语言融为一体的、长度为5-10分钟的电视节目。
评价标准:主题积极健康有导向性;表演者以师生为主体;形式生动、活泼、有趣,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可视性和感染力。
4、校园微电影类
校园微电影是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的、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影视故事片。
评选标准:主题源于校园生活,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故事情节有趣,演员表演生动、逼真;影视技术与手法运用娴熟,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艺术感染力。
5、影视教学类
影视教学类是指:根据现有课程、教材的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影视教学节目。主要包括:
(一)教学微视频(微课):真实记录教师在新理念指导下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教学的具有创新性、研究性、示范性特点的教学过程,经过后期精编长度在20分钟之内的影视教学节目。
评价标准: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镜头与画面要准确展现教学过程的重点与创新点。
(二)课本剧:根据教材内容摄制的、具有戏剧表演特征的、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影视节目。
评价标准:改编与再创作要忠实原著;艺术性要为教学性服务;编导作用明显,表演生动、真实、感人;尽可能根据分镜头脚本拍摄;多机位拍摄、后期制作精良。
6、校园主持人类
参评对象以学生为主,参评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为新闻播音(2分钟左右)或栏目(节目)主持(2分钟左右,要有采访对象,或访谈嘉宾)、才艺展示(2分钟左右)。
评价标准:语言功底(普通话标准、语音清晰、有感染力)深厚;主持状态(化妆、服饰得体符合节目定位,具有较强的现场掌控能力)自然;主持效果(有凝聚力、吸引力、感染力)良好。
7、校园电视栏目类
校园电视栏目是指有特色的校园固定自办栏目,参评栏目时长5--30分钟,有明确的栏目定位,有相对固定的节目模式和形态;有鲜明的校园特色,在校园有影响力,师生评价高。
评价标准:栏目设置新颖;栏目内容有吸引力;栏目制作与播出过程参与性、互动性强;栏目构成要素齐全(有整套包装,包括栏目片头、栏目角标、人名条、同期声字幕、片尾标版等)。
8、综合类
难以归入上述七种类型的作品,归入此类。参考相近类型作品的评价标准。
参评作品统一使用电子(MPG、WMV)格式。凡技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光盘盒上请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参评类别、时间长度等信息。节目创作说明在500字以内。
二、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的写作要求
(一)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的选题
校园影视性质、功能、价值取向的探索;
校园影视促进素质教育、学校特色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校园影视促进课程与学科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
校园影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的实践与研究;
校园影视作品剧本创作研究;
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如何提高校园影视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力;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校园影视创作的影响。
(二)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的参评文本要求
详见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校园电视网www.csetv.com.cn中的说明。
三、校园电视台选送要求
在校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并能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培养、教育人的作用的校园电视台,均可参加优秀校园电视台的评选活动。评选需提供能较直观地反映校园电视台系统全貌实景的照片(不少于10张),工作介绍和实绩材料(500字以内),请把以上图文材料刻成光盘递交。
四、参评费用
校园影视节目300元/部、主持人参评费400元/部;论文参评费200元/篇;校园电视台参评费1800元/家。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参评费用汇至承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指定帐户(针对学校账号直接转账)。
户 名: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无锡中桥支行
账 号:7322810182600013398
如参赛者个人直接汇款需要通过邮局汇款。(参照以下联系方法地址)
五、联系方式
参评资料邮寄至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运河东路578号 邮编:214023
电话(传真):0510—85726567 82820224
联系人:陈惠蓉 董云斐 QQ群:59610197、151684877、165849203
邮箱:ccsetv@163.com
六、评选说明
入围的节目、论文、优秀校园电视台,组委会将通知参评单位和个人,免费统一制作在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网站(www.csetv.com.cn)上公开展示。金奖作品放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www.cbern.gov.cn)上,供广大中小学教师使用,免费共享。获奖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举行颁奖活动(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评节目和资料均不退还。
参评节目、资料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专业委员会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本次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