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通过并颁布实施是在()。
A. 1949
B. 1952
C. 1954
D. 1982
答案
C
解析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扩展知识
我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颁布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在1954年。
笔者所收藏的第一部《宪法》已经走过漫长的50年历史。这部《
宪法》单行本是人民出版社发行的,发行量为2000万册,封面印有国
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红色字体,现在这第一部《宪法》单行
本已经是一部凤毛麟角的“珍品”。
第一部《宪法》共制定106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1—20条
);第二章国家机构(21—84条);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5—103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104—106条)。
在旧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是在公元1908年(光绪三十四
年八月初一日)颁发的,它叫《钦定宪法大纲》。
辛亥革命后,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中
华民国临时约法》。
1931年11月7日,中央苏区在首都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
次全国代表大会”,并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些
都是在我国历史上所产生的部分《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8日第一届人大第
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1975年、1978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面
的修改,我国现行《宪法》是在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今年3
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将对现行的《宪法》进行修改和颁布,
它将是我国政治经济各领域中的一件重要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