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
A. 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B. 按阶级成分分配土地
C. 按实际劳动力分配土地
D. 按各地情况采取不同标准分地
答案
A
解析
根据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六条规定,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注:第九条,若干特殊的土地及财产之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甲)山林、水利、芦苇地、果园、池塘、荒地及其他可分土地,按普通土地的标准分配之。
(乙)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
(丙)名胜古迹,应妥为保护。被接收的有历史价值或学术价值的特殊的图书、古物、美术品等,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
(丁)军火武器及满足农民需要后余下的大宗货币、资财、粮食等物,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
扩展知识
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进入了第二个年头,为了配合军事上的反攻形势,调动解放区乃至全国农民的革命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来支持解放战争,中共中央决定彻底进行农村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平分土地的政策。
为此,1947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参加全国土地会议的有中央工委主要负责人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等以及各根据地领导人共一百余人。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土改政策的有关法律。
会议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分析研究了中国土地制度和以往土改的经验,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征收富农的多余土地和财产, 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
同年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大纲》由中共中央批准公布实行。此次会议另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保证土改的彻底进行和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战斗力,决定结合土改普遍整顿党的组织。